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

韩璐 3年前 (2020-11-23)

这是给予消费者的胜利,也是给予消费者的警示。

昨日,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兵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同时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于2019年,彼时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于4月花费1360元,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该卡有效期为一年,不限次数,入园时要同时验证卡和指纹。

然而等到10月,园区向他发来短信,称“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

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

郭兵认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极易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他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作为一项具备一定争议性的前沿技术,人脸识别正在被用于越来越多的场景。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人脸识别的潜藏危险。于这方面,此次“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给使用方警告的同时,也警示了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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